规划前沿信息(2020年6月)

一、规划政策及领导讲话

1国家层面

(1)习近平主持专家学者座谈会,强调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2020年6月2日)

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他指出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加快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就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增强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通过完善各方面政策,充分保障公民的健康教育、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获取健康信息、获得紧急医疗救助等各种权利。同时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和中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基地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要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公布(2020年6月26日)

2020年6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全文于6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旨在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战略衔接,为后续乡村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方面,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改善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在城乡融合方面,提出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坚持农村基本制度,坚守好底线,保护好农民利益,更好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同时,要着力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3)《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0年6月11日)

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规划》相关情况。

《规划》是党的十九大后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的第一个综合性规划。在与《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及正在推动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衔接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以“三区四带”为核心的总体布局,部署了九大工程、47项重点任务,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7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2项单项工程。涵盖了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五大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囊括我国主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骨架,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区域。从建设内容来看,既包括自然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又包括自然生态空间和资源量的扩展,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提升。

该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同时也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主要依据。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74号)

通知指出,以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规章、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立法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2020年然资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内容有: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研究修订《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6项出台类项目;研究起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自然保护地法》,研究修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14项论证储备类项目;配合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立法工作。

(5)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

通知明确提出改革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坚持分类保障,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加大存量盘活力度;同时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6)《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19年)》发布(2020年6月10日)

2020年6月10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27个成员单位编写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19年)》出版发布。

《报告》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规划实施”总结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的总体成效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农村民生和支撑保障6大方面的实施进展情况,下篇“实践探索”遴选了1个省(浙江省)、14个县(湖南安化等)、12个村(成都战旗村等)三级共27篇典型范例,附录部分梳理了中央层面制定出台的政策要点供各地有关部门学习参考。

总体成效主要包括: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部出台,大部分市县出台了地方规划或方案,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初步形成;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构建,城乡布局结构不断完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日趋明晰,村庄分类发展有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乡村休闲旅游的游客数量和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保护传承力度明显加强等。

2省市层面

(1)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20〕10号)(2020年6月6日)

《意见》中提出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服务业一体化发展,发挥成德眉资同城化优势,带动川南、川东北经济区与重庆相向发展,聚焦“4+6”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川渝毗邻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统筹推进干支协同发展,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发展总部经济、新经济,培育会展、金融、物流等千亿级产业,推进服务业强县和农村服务业特色小镇建设。打造新型消费载体,培育消费中心城市,发展夜间经济、打造消费新场景,同时鼓励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餐饮娱乐等体验元素融入现代农业。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28号)

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结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制定《四川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2020年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1、围绕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类要求,构建全省自然保护空间格局,其中成都平原区、盆周山地区、盆地丘陵区重点布局建设自然公园;2、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3、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规划和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4、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5、以每个自然保护地为独立的登记单元,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6、对三类自然保护地实行分区差别化管控,并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7、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

(3)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率队调研成都东部新区,并主持召开成都东部新区建设推进工作专题会(2020年6月10日)

2020年6月10日,范锐平同志率队调研成都东部新区并主持召开成都东部新区建设推进工作专题会。会议强调,要细致梳理并充分吸收前期四轮规划成果,借鉴上海、东京等国际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和经验,完善东部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同时要充分阐述成都东部新区对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作用、对于建设国际枢纽门户的贡献以及与龙泉山以西城区的关系。要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化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和国际交往中心、国际消费中心的定位,结合四个产业功能区及各个综合开发片区的职能分工,加强产业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细化产业方向,明晰发展目标。要聚焦高能级产业和高素质人才发展需要,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战略定位,取力推动基础设施网络化、公共服务智能化,形成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比较竞争优势,提升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提升东部新区综合交通规划以及全力推进片区开发的产业化,整体谋划产业引领型片区开发,让每一个片区都成为承载人口和产业的功能区和新型社区。

(4)范锐平同志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调研成果汇报会上的讲话(2020年6月19日)

2020年6月19日,市委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调研成果汇报会。范锐平同志在会上强调了四点内容:1、要从全球视野和大历史观看极核的形成逻辑,从世界城市群的极核城市的发展演进规律来看,国家战略、城市功能、产业优势、创新活力和人口结构是极核形成的主要支撑因素,其中国家战略布局是极核形成的决定力量;城市功能塑造是极核形成的核心支撑;产业优势彰显是极核形成的路径选择;创新活力迸发是极核形成的不竭动力;人口结构优化是极核形成的关键变量;2、要从战略指向和问题导向看成都增强极核功能的实践路径,主要通过提高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提高高品质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先进要素适配能力、提高全球供应链适配能力几个方面来实现;3、要从国家全局和区域大局看极核的作用发挥,当前成渝城市群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成都的辐射效应已经强于极化效应,对国家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愈发凸显,对此要要充分发挥极核的辐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发挥极核的聚合作用,携手打造区域产业生态圈,发挥极核的平台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聚势赋能,发挥极核的枢纽作用,为开放经济发展加油助力;4、从责任使命和任务形势看当前成都要办好的几件事,包括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等工作。

(5)成都市世界文创名城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印发《成都市推进世界文创名城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成文创发〔2020〕1号)

为加快推进“三城三都”建设,全面提升成都建设世界文创名城的城市文化品质和国际影响力,制定成都市推进世界文创名城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

重点工作包括以文旅(运动)产业生态圈为牵引,优化完善产业功能区的差异化功能定位,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以巴蜀文化为纽带共同构建成渝现代文创产业发展体系,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举办系列重大活动,搭建平台,推动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文创品牌;开展专题研究,出版相关著作以及发展报告;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文创产业统计监测。承担载体主要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历史文化资源创新性发展、打造“博物馆展示+文化体验+消费场景”的综合性博物馆、推进特色小镇、街区建设等开展。

(6)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生态文明建设办〔2020〕2号)

为全面落实《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推动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制定《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

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划定66个产业功能区核心起步区,规划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强化”两山两网两环六片“生态格局,加快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筑牢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现状调查评估,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强化土地集约节约使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价格,在产业功能区内先行先试新型产业用地;加快构建城市绿化体系,推进三级绿道体系串联成网;营造全域公园场景,落实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及导则,实施“百个公园”示范工程,高标准建设公园城市体验区;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推进龙门山生态保育、龙泉山生态修复和东部新城生态提升等。

二、学术期刊论文分析

1、《城市规划》

题名:城中村更新改造进程中地方政府角色的变化——以深圳市为例

来源:《城市规划》2020年06期

作者:司南;阴劼;朱永

从政府角色演变的视角出发,讨论城中村更新中地方政府、开发商、村民与社会公众之间角色关系的发展过程。研究在对3个深圳城中村更新案例的对比分析后发现,政府的角色变化会直接影响城中村的更新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始终具有决策权,并表现出从全面主导向幕后引导、再到主动控制的角色演变特征。当地方政府回归到主动控制城中村更新的角色后,国有企业成为了实现更新收益公平分配的关键。

题名:产权重构、土地租金与珠三角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来源:《城市规划》2020年06期

作者:郭旭;严雅琦;田莉

借鉴土地产权理论和土地租金理论,本文提出基于珠三角地区的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有序推动存量用地再开发以及土地市场法治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了强制性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此来规制地方政府、开发者以及原土地权利人之间对土地经济租金的“寻租”。土地产权是一种权利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对存量建设用地中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开发权和收益权的重构,重塑了土地市场和土地经济租金分配格局,推动了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空间治理。本文为分析珠三角不同类型的存量用地再开发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实证研究以珠三角S区的城乡更新实践为案例,分析其土地租金博弈及其再开发背后的制度设计逻辑。

题名:居民自建:规划之外的地方实践与地方智慧——以陕西省汉阴老城的更新与发展

来源:《城市规划》2020年05期

作者:赵旭;张文佳;阴劼

文章关注了1980年代以来汉阴县老城区的城镇居民自建现象。研究发现,(1)四邻同意、联合建房、后退红线"零"收费是在地方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规划之外的地方性政策。(2)相邻关系的法律解释是规划之外政策合理化的法律依据。(3)政府对规划制度的选择性使用、与居民实现合作,体现了"地方智慧",以较低成本完成了城市更新。

题名: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合作——1973年以来台北市城市更新机制演变

来源:《城市规划》2020年05期

作者:韩文超;吕传廷;周春山

应用"城市政体"理论,对1973年以来台北市城市更新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动态博弈格局以及由此引起更新策略、法令及实施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下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逐步进入城市更新领域,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城市更新政体",可分为"管制型"、"增长型"和"服务型"3个阶段。台北市城市更新由早期"政府主导"模式演变为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合作"模式。全球化背景下政治、经济和社会多元化发展是其内在动力,并通过城市更新实践在城市空间上得以体现。认为我国城市更新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多元合作机制的构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利益群体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尤其应重视培育和发挥社会力量。

题名:存量工业用地更新与政策演进的时空响应研究——以天津市中心城区为例

来源:《城市规划》2020年04期

作者:曾鹏;李晋轩

存量空间更新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用地供给的主要途径之一。为应对存量空间中土地产权与交易成本的固有复杂性,相关城市政策需起到必要的导控作用。以天津市中心城区为例,探讨了存量工业用地的空间更新与政策演进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首先,通过全途径调研构建空间更新数据库,对1995年以来存量工业用地的时空演变历程进行量化描述;其次,梳理1979年以来的相关城市政策,并对政策变迁的规律进行测度指标评价与分析;最后,通过比较研究,证实存量工业用地更新的进程受到政策演进的阶段性影响,而政策产生影响的反馈速度则受制于政策自身"引导型"或"规制型"的内在特性。

题名:农村工业化地区的城市更新:从破碎到整合——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

来源:《城市规划》2020年04期

作者:郭炎 袁奇峰 谭诗敏;项振海

空间破碎是农村工业化地区实施城市更新的主要制约,如何整合是重要的实践和学术课题。本文以"问题-对策"为分析框架,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从广度层面揭示出三类空间破碎及其对改造的约束机理和现有改造的整合特征,并通过深度的案例比较探究空间整合的关键所在。研究发现:物质和权属的空间破碎是该类地区的典型特征,改造又衍生出政策空间破碎;破碎增加交易成本,阻碍用地整合;现实中的整合改造是少数;在市场资本的驱动下,政府推动整合的效果显著。以"交易中间人"的角色统筹改造彰显出政府降低交易成本以协同市场的职能回归。

2、《规划师》

题名:深圳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的联动:案例实践与政策反思

来源:《规划师》2020年09期

作者:刘荷蕾;陈小祥;岳隽;刘立兵;徐雅莉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是目前深圳发展较为成熟、应用较为广泛的两种存量土地再开发路径。文章通过对深圳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政策的比较研究,结合3类案例实践,从联动目标、原则、策略和要点等方面对二者的联动机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不同土地再开发路径的联动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并根据区域土地再开发导向和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实施联动,以及选择何种联动类型;在实施联动时,需注意联动情形、联动条件、项目类型及联动优惠等要点;此外,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联动机制的广泛运用还有赖于从顶层设计层面对不同存量土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进行调整和衔接。

题名:复杂存量地区综合提升路径及深圳龙岗河沿线实践

来源:《规划师》2020年09期

作者:朱骏;赖冰青

在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变的大背景下,针对复杂存量地区的城市更新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与问题,文章结合空间生产理论对城市空间提升进行再认知,以深圳龙岗河沿线典型地区为例,以城市产业升级、功能置换和空间提升作为分析对象,从两个维度、3种思路探讨了城市空间综合提升的方式和路径,以期为今后的大城市复杂存量地区空间再生产提供更为完善的新路径。

3、《国际城市规划》

题名:城市更新与地方经济:全球化危机背景下的争论、反思与启示

来源:《国际城市规划》2020年03期

作者:王一名;伍江;周鸣浩

在全球化进程中,城市更新长久以来发挥着吸引外来流动资本的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出现危机,城市更新活动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发生了深刻变革。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西方学者对城市更新的作用提出了质疑。本文以西方学者围绕城市更新是否能促进地方经济所展开的争论为切入点,从空间政治经济学角度反思全球化进程从蓬勃发展到出现危机这一过程给城市更新活动带来的重要变化,分析这些变化产生的原因,指出全球化危机使得城市更新作用和价值取向发生转变。是否能够重塑旧城形象、提升土地价值不再是判断城市更新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城市更新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承担了更多元的经济和社会职责。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西方学界争论对我国城市更新工作的启示。

题名:文化设施集聚区伦敦展览路的街道改造

来源:《国际城市规划》2020年03期

作者:姚栋;张侃

旧城中的文化集聚区作为重要的城市资源,面临着因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冲突造成的可达性差和设施间难以协同的突出困难。伦敦展览路改造的历史经验显示,单一建筑改造、整体片区改造和地下空间改造都很难解决上述矛盾。依据共享(街道)空间理论和肯辛顿高街的改造经验,展览路在2011年完成了街道改造。

4、《中国土地科学》

题名:从土地利用规划到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理性规划的视角

来源:《中国土地科学》2020年05期

作者:董祚继

研究目的:深入探讨从土地利用规划到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变革,明晰国土空间规划的观念、体系、任务、方法和实施要求,以期对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

研究结果:国土空间规划要着力强化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在规划体系建设中处理好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之间的关系,把重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作为新时代规划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空间规划基本理论、基础性方法和前沿性方法研究,创新规划实施的行政、法治、经济、社会和技术机制。

研究结论: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的产物,既要继承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在内的原有空间规划的优点,也要注意克服其不足,根据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需要,在规划观念、规划体系、规划实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重构性变革,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空间规划理论和方法。

题名:“三区三线”为核心的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

来源:《中国土地科学》2020年05期

作者:岳文泽;王田雨;甄延临

研究目的:面向国土空间规划,厘清"三区三线"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的逻辑关系,并提出管制分区的创新思路,推进以"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建设。

研究结果:(1)"三区三线"以"双评价"为科学基点,是整合空间类规划分区的核心举措,是用途管制的重要抓手。(2)"三线"与"三区"的区别在于,"三线"兼具"功能区"和"管制区"的双重属性,而"三区"则侧重于"功能区",因此需要在"三区"基础上,结合"三线",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体系。(3)以"三区三线"为核心的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首先,需要建立与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的、科学的"双评价"范式;其次,构建"适宜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三区"格局优化模型;最后,依据"划管结合"原则,综合考虑功能和管控的双重要求,提出功能区与管制区融合的分区思路。(4)分区管制策略重点回答"不能做什么" "可以做什么" "可以怎么做"等问题。

研究结论:划定"三区三线"是为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相协调的时空秩序,规范人类对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种行为。今后在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的基础上,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可落地、易管理的空间用途管控制度。

题名:基于“双评价”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来源:《中国土地科学》2020年05期

作者:贾克敬;何鸿飞;张辉;郭杰

研究目的: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路径,为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三条控制线"划定等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供理论与方法参考。

研究结果:(1)基于"双评价"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需考虑尺度与区域差异;(2)以表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约束作为多目标优化的数量约束,融合开发适宜性的空间转换规则及空间约束,构建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模型,能够为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的合理布局提供优选方案;(3)基于"双评价"的区域多目标优化,强调生态安全、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等多目标协同,将提供促进区域空间均衡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方案。

研究结论:基于"双评价"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可有效耦合多目标,推动国家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5、《自然资源学报》

题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改革逻辑及其规划响应路径

来源:《自然资源学报》2020年06期

作者:张晓玲;吕晓

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系统梳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起源、实施特点、成效与不足,重点解析土地用途管制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型的改革逻辑及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要求,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借鉴。研究结果表明:(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突出强调对耕地的保护,以新增建设用地为主要管控对象,建立了土地用途分类—规划—计划—审批—监管的完整管控链条,在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倒逼节约集约用地和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覆盖范围不全、管制刚性过强、生态用地管制乏力等不足。(2)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逻辑起点,通过单一地类保护向空间统筹转型、地类管制向空间管控转型、指标传导为主向指标与分区相结合转型、底线约束向约束与引导并重转型,构建面向全过程、多样化的管制规则体系,完善空间传导机制,进而实现所有国土空间全要素统一管制。(3)面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时代需求,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应在系统性、整体性的规划管控指标体系、覆盖全域、上下衔接的规划分区体系、底线约束与激励引导相结合的规划实施弹性机制以及"全链条"管理机制等方面做出积极响应,进而实现不同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统筹协调管控。

题名:新型城镇化、居民福祉与国土空间规划应对

来源:《自然资源学报》2020年06期

作者:陈明星;周园;汤清;刘晔

我国城镇化已经步入中后期发展阶段,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内涵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建构。国土空间规划正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地的关键。本文提出增进居民福祉是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梳理了居民福祉内涵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居民福祉的主客观测度指标体系与方法,归纳了影响居民福祉和幸福感的综合影响因素。借鉴国外空间规划经验,建议把增进城乡居民福祉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之一,并在国土空间规划实践中注重公共服务设施优化配置研究、灾害风险评估与韧性城市建设、三生空间优化、社区生活圈规划与精细化管理和大数据与智能决策系统等。城镇化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编制有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和城乡居民福祉提升,需要关注和加强城市合理等级体系、城市人口流动格局网络、半城镇化与就近城镇化模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与均等化、气候变化、城市灾害风险管理以及快速城镇化下人地关系演变等新型城镇化基础研究。

题名:基于土地利用与景观格局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方法——以南京市为例

来源:《自然资源学报》2020年05期

作者:燕守广;李辉;李海东;张银龙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其重要或生态环境极为敏感/脆弱的区域,是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域。以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为研究对象,基于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四期土地利用/覆被和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料,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健康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1)2015年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同类型土地利用面积由大到小依次为:林地、耕地、水域、人工表面、湿地和草地,其中林地面积最大并逐年增长,耕地面积逐年减少;(2)2000—2015年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健康指数平均值为53.83,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健康指数处于亚健康水平,并呈现缓慢增长的趋势;(3)陆域生态系统,特别是森林植被覆盖度较大的区域,生态系统健康指数较高,相反,水域生态系统的生态系统健康指数相对较低。

三、国内外大城市规划动态

1、长三角区域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规划草案公示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战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切实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发挥引领作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地处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点的示范区,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中小城镇为主体的格局。

总体规划从生态环境、功能格局、创新发展、文化传承、服务与设施支撑等多方面对示范区进行了重塑,为示范区建设描绘了“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的发展愿景。

总体规划提出示范区将坚持土地高质量利用,建设用地总规模758.8平方公里,占比控制在32%,蓝绿空间占比控制在68%;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占总建设用地比重为75%-80%;单位建设用地GDP不低于15亿元/平方公里。同时将进行人口合理引导,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380万人,并分类制定就业岗位密度,示范区职住比控制在0.5左右。规划建立“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结构及“两核、四带、五片”的空间结构。建立“水乡客厅、小镇网络、风景链接”的特色功能体系。

示范区地理区位及规划范围示意图

2、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2020年6月23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总面积为873平方公里。规划形成“一带三核、三廊九片”的总体空间格局,立足区域,整体布局,强化向海带状集聚发展,兼顾向城发展,注重和上海主城区功能联系以及新片区内部的东西联动。城乡体系上形成主城区-功能组团-城乡社区三大层级,强化主城区空间聚聚和能级提升,培育功能组团的区域带动能力,改善城乡社区宜居功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划分中央活动区-地区中心-社区中心,凸显新片区中央活动区全球城市核心功能,提高地区中心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区中心生活服务功能。土地使用方面,提出多心开敞、组团生长,规划将优化城市开发边界和用地结构,适度增加居住用地比例,提高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公园绿地的比重。

3、北京

《北京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则汇编》(2020年6月6日)

2019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海淀等13个区的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亦庄新城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为及时总结分区规划中的技术工作和经验成果,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北京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则汇编》供后续分区规划实施管理和运行维护使用,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这是北京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推进构建本市“三级三类四体系”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健全规划体系、强化空间传导、实现全域管控、推进“多规合一”的重要抓手,将为分区规划后期运行管理,支持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发挥基础作用。

汇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分区规划编制过程中研究制定的全市统一的各类成果要求和规范,包括总则、规划内容编制要点、规划成果规范和专项内容编制技术说明,统一了分区规划文本框架、图纸内容、指标体系等。

第二部分是强化分区规划管理、推动构建全域覆盖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数据库标准,包括总则、数据库基本要求、数据库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数据文件组织及命名规则,有效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分区规划成果转换。

第三部分是保障分区规划有效实施的“1+X”系列管控规则,其中”1“即为分区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X“包括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等规则,最终形成一套成体系的、相互支撑衔接的规划维护运行规则。

4、深圳

《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2020年6月11日)

2020年6月11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承载区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深圳市政府批复,光明科学城的《空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根据《纲要》,光明科学城规划总面积99平方公里,将构建“一主两副”的科学装置集聚区空间布局。“一主”即大科学装置集群,布局世界级大科学装置及其衍生发展的空间保障;“两副”即科教融合集群、科技创新集群,布局大科学装置和高水平大学、产学研结合的科研机构、共享实验室、产业转化孵化平台等科技创新设施。规划“一心两区,绿环萦绕”的总体空间布局,“一心”即光明中心区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两区”即装置集聚区和产业转化区,“绿环萦绕”即科学城蓝绿活力环,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和公共空间。突出“绿色风、国际范、科技韵”,形成“北林、中城、南谷”差异化城市风貌。依托深惠、深广、深莞城际和城市轨道等,提升国际交往便利度,强化与大湾区科创要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