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18年)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6]54号)和《中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部门认真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排查风险点工作基础上,本院根据自身工作内容和特点,针对内部管理环节及相关制度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排查,进一步明确了在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坚持动态监控、确保落实见效"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院比较完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院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工作机制,将廉政建设融合到院业务开展的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的篱笆,确保工作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认真排查风险,核实廉政风险岗位权力事项

在2017年度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覆盖全院七个管理部门及五个设计所室的所有岗位的《岗位说明书(2017版)》中各岗位职责,结合管理与生产流程、规范的全面再梳理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了廉政风险岗位权力事项,梳理出《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2018年度)》,对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点、可能存在的风险表现方式、防控措施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并对照文件要求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及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重点的岗位、本岗位涉及的权力事项都进行了甄别和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的认定,进一步强化了防控措施。

二、重视制度建设,强化制度防控

明确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经营合同管理及决策管理、人事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为廉政风险管控的工作重点,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方面。

本单位资金分为财政专项资金及自有资金两部分,对财政专项资金部分的预算管理,制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规院【2014】39号),明确了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年度决算。自有资金部分,制定下发了《预算管理制度》(成规院【2017】9号),明确了每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预算编制,通过内部审批、主管部门批复后按各部门上报情况执行,年度进行决算的管理流程。

(2)建立收入管理制度。收入(包括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涵盖价格确定、票据管理、收入收缴、收入核算四个方面。

在制订了《经营管理办法》和《发票和非经营性收据管理办法》(成规院【2010】30号)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收入管理制度》(成规院【2017】8号),在价格确定、票据管理、收入收缴、收入核算等方面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对我院经济活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

(3)修订采购管理制度。本单位制订了《采购控制程序》,涵盖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四个方面。并在本年的ISO9001文件改版工作中,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出台并下发了《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成规院【2018】40号),对我院采购工作管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流程更加完善。

(4)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制订了下发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规院【2017】6号),涵盖项目立项与审核、概算预算、招标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控制、验收与决算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范与操作流程,填补了本单位该项制度建设的空白。规范了我院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行为,对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防范化解风险,减少损失,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及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5)修订完善经营合同管理制度。结合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改版工作,修订完善院合同管理制度,制度涵盖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合同纠纷处理四个方面,使本院合同管理更加规范。

(6)修订和完善了《设计所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设计所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对设计所项目生产的运行管理及人员生产绩效奖金的分配原则、生产成本的控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规范。

(7)修订院决策机制制度。本院已制订了《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明确规定,本年度将对制度进行修订,增加分级授权部份,使决策制度管理更加完善。

(8)修订并下发了《员工手册(2017版)》,对院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分:基本原则与规范、聘用与入职、岗位管理与职业发展、学习与培训、薪酬与福利、考勤与休假、考核与绩效、合同与解聘、办公资源与行政管理、奖惩制度、争议解决等几个章节对人员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进一步的完善,使院人事管理更加有章可循。

三、突出重点防控,推进科技防控

针对规划编制及院管理环节等重点业务工作,进一步梳理工作(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保证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到位,进行权力与职责的合理分离,将廉政风险化解到日常工作流程及岗位职责合理设置中。

1、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对本院业务(管理)环节中申请与审核审批、审核审批与执行、执行与信息记录、审核审批与监督、执行与监督等进行再梳理,新版的《岗位说明书及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结合管理流程,对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本院各项经济活动和规划设计开发工作、项目运行管理实际操作中,已按照不相容岗位要求执行,但未在相关制度文件中严格界定岗位的不相容问题,将在院ISO9001文件改版工作中进行进一步落实。

2、建立重要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1)建立项目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规划编制项目运行流程全过程的控制。系统功能应完整反映本院《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业务控制流程,项目合同管理及项目运行管理等业务事项。

(2)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业务事项通过已建立的理正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用友财务软件进行管理。

四、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工作制度,实施动态防控

1、控规调整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将控规调整相关工作环节纳入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按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严格实施、监督(每年不少于1次的内、外审),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结合此项工作特点出台的《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控规调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对防控的职责、廉政风险防控内容、管理监督、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与细化,作到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动态监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严格执行《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工作制度》(成规院总支〔2015〕6号),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院年度发展目标,针对关键环节,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关键点制定年度督查方案,并按时组织开展风险防控督杳工作,本年度至少开展4次督查。

3、利用每年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外审工作制度,请第三方机构对院所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的抽检与审核,并对审核中查出风险与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与纠正,有效地保障院制度的严格有效的落实与执行。